浙江省服裝行業協會互聯網直播電商分會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分會名稱:浙江省服裝行業協會互聯網直播電商分會。
第二條 本分會是浙江省服裝行業協會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在協會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三條 本分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協會的組織領導下,圍繞本行業業務,深化互聯網電子商務應用,推動浙江省互聯網直播電商產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竭誠為推動我省服裝產業互聯網營銷提供服務,配合協會做好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的工作。
第五條 本分會的會址設在杭州市。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 本分會的任務是:開展全省互聯網營銷產業的研究、聯誼、交流、合作、咨詢、培訓、宣傳推廣、會員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承辦政府及其他組織委托相關事項。
(一)團結互聯網直播電商行業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業界的愿望及合理要求,向會員宣傳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訂并實施互聯網直播電商行業規范和自律公約,協調會員之間的關系,促進會員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利益,促進行業服務質量的提高;
(三)開展本行業基本情況的調查、收集、匯總、分析工作,研究本行業的發展方向和戰略,向有關部門提出本行業的發展政策和建議,促進互聯網直播電商行業的發展和普及應用;
(四)組織開展有益于本行業發展的研討、論壇等活動,促進本行業內的交流與合作,發揮互聯網直播電商對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積極作用;
(五)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省內互聯網直播電商行業相關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互聯網直播營銷平臺組織的相關活動,在國際互聯網直播營銷平臺事業中發揮積極作用;
(六)本分會開展業務活動時,遵循誠實守信、公平公正原則,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協會、本分會和會員利益;
(七)依托協會網站、公眾號、內部刊物、微信群等,傳遞各種行業信息和市場信息,同時,利用宣傳媒體,組織會員企業開展對外整體宣傳活動,為本分會的會員企業提供宣傳、信息咨詢服務;
(八)承辦政府部門、協會及會員單位委托的有關本專業的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分會會員分為團體(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本分會按照協會章程規定,可以在協會會員中吸收與本專業業務相關的會員。在協會會員中吸收會員,須經分會理事會同意,報協會理事會備案。
第九條 本分會可以在社會中發展會員,申請加入本分會的社會會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和本分會工作條例;
(二)有加入協會和本分會的意愿;
(三)互聯網直播商務服務型企業或電子商務培訓機構等與互聯網直播電商配套的相關企業;
(四)在全省互聯網直播平臺領域內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和具有一定影響的個人。
凡符合上述條件并從事相關聯業務的本省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專業有貢獻的知名人士,承認協會章程和本分會工作條例,均可申請成為協會和本分會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十條 會員入會按照協會發展會員的程序進行,即申請對象提出加入協會的申請,由本分會報協會理事會批準,加入協會后,再由本分會吸收為會員。 會員退會需按協會章程和本分會工作條例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 本分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分會工作的建議權和批評權;
(三)參加本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優先獲得本分會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享用本分會提供的各項咨詢服務;
(四)可向本分會提出對本專業重大共性發展問題的建議和意見;
(五)有提請本分會保護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
(六)本分會會員不論企業大小,均享有平等權利;
(七)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本分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本分會工作條例,積極維護本分會聲譽,執行本分會決議;
(二)承擔本分會委托的工作,積極參加本分會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活動,向本分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三)在本分會組織下,參與關乎本專業戰略、協同發展和行業利益等方面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本分會會員嚴重違反本分會工作條例,經懲戒拒不改正的,經本分會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協會理事會批準,可勸其退會或予以除名,并收回會員證。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分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本分會工作條例;
(二)選舉和罷免分會會長、副會長、理事;
(三)聽取和審查分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確定本分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并討論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五)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分會會員大會的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分會會員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須報協會批準。
第十七條 本分會的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分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分會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分會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分會會員大會;
(三)向分會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分會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聘請分會名譽會長、顧問;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分會理事會決議需經到會理事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分會理事會與會員大會任期相同,并與會員大會同時換屆。
第二十二條 分會會長由協會會長提名,連同副會長由分會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工作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 以上會員代表通過,經協會理事會批準后方可任職。分會會長領導本分會日常工作,分會會長不能正常領導分會工作時,應當指定1 名分會副會長具體負責。
第二十三條 分會由分會會長、副會長組成分會會長辦公會議,分會會長辦公會議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條 本分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分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向會員大會、理事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分會在分會理事會領導下,設立秘書處。
第二十六條 本分會秘書長由協會秘書長提名,由分會聘任,副秘書長和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由分會秘書長提名,分會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七條 秘書處職責:
(一)執行分會理事會和分會會長辦公會議決議;
(二)完成本分會年度工作計劃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完成協會布置的相關工作;
(四)負責本分會其他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 秘書處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勞保待遇等由秘書處負責制定方案,報分會會長審定。
第五章 財務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分會不單獨設立賬戶。本分會的財務納入協會的財務管理,對外統一使用協會票據,本分會的會費及其他合法收入籌集的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并受協會財務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十條 本分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贊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分會涉及分會會長、住所、名稱、業務范圍等變更,由分會理事會通過,報協會理事會批準。分會的注銷,由分會理事會提議,分會會員大會通過,報協會理事會批準。分會注銷后,其剩余資產歸協會所有。
第三十二條 本分會工作條例的修改,須經協會理事會通過。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經2020 年8 月30 日分會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浙江省服裝行業協會理事會 。